谢选骏的自由肃不清

羊子


今天登出十多年前左祸蔓延时期的四篇批判稿《肃清谢选骏的自由》,很有意思。那时我还是中学生,只是朦胧的觉着《河殇》讲述了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故事,和报纸头条的格调完全不一样,尽管还不完全理解,但它对一个青春少年正在成长的关心国家大事的热情起了非常大的鼓舞作用。

很快是反自由化,又是南巡,反对走回头路,接着不争论,然后是经济上的持续资本主义化和政治上的僵化。直到今天,自由主义打起政治民主化的大旗,新左派祭起社会公正的法宝,也有少数纯粹的马克思主义者想起了毛时代的社会主义好时光。

今天再谈谢选骏的自由,明摆着就是现代的民主国家最起码的应该具有的自由:思想自由。而当时的反对者,反对的也就是反对思想的自由,并要把马列主义当成真理的代名词的时代。如果今天有人开会讨论思想自由的罪恶,那是好事,因为道理越辩越明。可是这些文章当时张贴在坦克的履带前,又有谁敢在其上添加一个 "不"字呢?

好在世界越来越一体化了,在世界上反对或支持某种思想不再有性命或牢狱之忧的潮流下,今天总算可以就事论事为谢选骏的自由辩护几句了。

请看刘明翰教授的标题:否定基本原则、全盘西化的鼓噪。但刘先生是否记得马克思主义是彻底西化的产物?中国本土何来马克思这一德国犹太人呢?还把他的主义奉为国教,当成判断一切是非正误的标准。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既然刘先生自己坚持的就是彻底西化的东西,又何必指责别人的言论是" 全盘西化的鼓噪"呢?

"直接反对我国基本原则,有严重政治错误"。刘明翰教授的意思是马列主义是宪法规定的国教,任何否定国教的言论都是错误的。请问,如果《宪法》规定的原则都不允许讨论的话,那么又哪里有《宪法》的修改呢?马克思主义政权在中国建立以来仅《宪法》就出了四版,每次修改都有对原来的条文的否定或修正。那么这些不同于原宪法的意见是怎样出笼的呢?难道没有一个人率先提出不同于原宪法条文的意见吗?这些先提意见的人都犯了"违反宪法罪"应该被处罚吗?远的不说,原来我国的宪法有实行计划经济的条文,邓小平南巡时提出我国也应该搞市场经济,是否违反了宪法?任何一个懂得(普遍意义上的)宪法的人都应该明白,提出不同于宪法规定条文的意见是每个公民的固有权利。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之间可以互相辩论,但假如以"违反基本原则"为理由剥夺对方的发言权,其实就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违反宪法的主体不可能是个人,只能是政府。个人应该遵守的是宪法之下的具体法律。

刘明翰教授本来是站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反对谢选骏的反马克思主义,突然又好象中国传统文明的卫道士反击外来文明的侵犯,岂不知自己的大脑早已经成了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的俘虏。

刘明翰教授在细节上也不忘把谢选骏的自由打上帝国主义的标签。他的依据是"才有可能使巨大的黄土高原重新获得生机"中的"重新"二字。谁都知道,黄土高原现在几乎寸草不生,在《河殇》里代表了黄色农业文明的衰落,而衰落之前是秦王朝时期的森林覆盖大地的生机,到鸦片战争时已经少有翠绿的一片沟壑了。这 "重新"二字在自然意义上指重新焕发秦汉唐时期(黄土高原被森林覆盖,并且国都在长安)的生机,文化意义上是重新建立秦汉唐时期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而刘明翰竟然把这重新的前一次生机认为是鸦片战争!到底是谁在以鸦片战争为黄河文明的光荣?

谢选骏的自由如果说是西化,还谈不上全盘,可是刘明翰把西方来的马克思主义当成绝对的和惟一的真理不是更彻底的西化么?

再看曲春郊的"《意识形态的神话与现实》宣扬了什么?"一文。

文章开头立论:这个"意识形态工具论能够成立吗? "回答是:否。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原文如此,可能有错别字和错的符号)好!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就是其他结论错误的原因。谢选骏本来就不赞同把马克思主义当成判断是非正误的标准,曲春郊本来应该跟谢选骏辩论为什么马克思主义是绝对真理,是错不了的。但却把要辩论的结论当成了天然正确的前提。这怎么能说服谢选骏呢?连在校学生恐怕都说服不了。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不该发生饿死几千万人的大饥荒,而事实上又发生了,那么是否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这个饥荒的发生就是错误的,或者就不曾发生呢?是理论检验事实,还是事实检验理论?

曲引用谢选骏原文:"破除意识形态的神话,废除把意识形态当作目标的宿命论,承认意识形态的工具性质。"。原文中没有主语。显然,这个主语不是个人,因为个人把自己信仰的意识形态不会当成神话,也无法废除真正的个人信仰的目标,也不会承认自己信仰的东西仅仅是工具。这个主语应该是国家。因为引文没有引上下文,所以不知道真正的主语是什么,只能是推测。假如真的是个人,曲根本就不必费大力气了,因为一个人并不信仰只是拿来做幌子的主义根本就不是他的意识形态。况且意识形态这个词本身对国家而言才是有意义的。

既然主语是国家不是个人,那么,把意识形态当作国家目标就应该废除。国家的宪法根本就不应该规定某某理论体系是指导思想。一般的宪法都明文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结社、示威等自由,至于思想自由更是天然的,就像人有呼吸的自由一样是根本不用宪法规定的。把某某主义当成国家目标,不惜损害公民的各种宪法规定的自由,本来就是非常现象,非废除之不可达到人民自由的真正目的。有人说,资本主义宪法不也规定了自由主义的各种原则吗?事实上没有也不可能有哪个自由国家在宪法中写进自由主义或任何其他主义是国家的指导思想。无论是什么主义,都是不可严格界定的哲学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宪法是法律,它只定义权利、义务、国家结构等能明确规范的事物。如果和某个主义的主张重合比较多,那是该主义归纳出宪法规定原则的结果,而不是宪法主动适应它的结果。我个人追求自由主义,但一个自由主义国家确实仅仅把自由主义当成工具,而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英美是自由主义国家,但没有一个英国首相或美国总统因为被指责为背叛自由主义而下台。相反,被指责背离马克思主义而下台的共产党干部却不可胜数。

曲文说:"因此,为了实现 '富国强兵'这个目标,可以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在《意》文看来,依靠社会主义这个工具是不可能实现"富国强兵"这个目标的,因此必须抛弃。由此可见,"宣扬'意识形态工具'论的实质就是反对社会主义,主张资本主义。"对曲来说,证明了对手的非马克思主义性质就成功了,但并没有证明谢的结论是错的,或者说,还是老方法:因为背离马克思主义,所以是错误的,是必须反对的。如果听众都是像法轮功学员一样的马克思主义者,那么到此为止就行了。可惜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多了,更多的却是追求"富国强兵"或者民主公正幸福等实际利益的庸俗主义者。面对这些听众,证明到谢和马克思相背,与其说是驳斥了谢,不如说是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本身是错误的。

曲文后面的论证千篇一律:谢的思想自由是错的,为什么呢?因为只有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其他思想都是错的。这种论证和没有论证又有什么区别呢?

刘晋玺处长果然是处长风范。没有教授和院长的文雅含蓄,一眼看出严肃的阶级斗争。刘处长发现的公式:意识形态学术化+意识形态多元化=资产阶级自由化,对于揭露谢选骏的资产阶级本质是一针见血。要不是有这个公式,别人充其量会想到等号的右边是自由化,那里能想到自由化前面还隐藏着个极其危险的"资产阶级"呢?

学习了刘处长这公式,恐怕聪明点的中国人都会举一反三。盖摩天大楼是否资产阶级现代化呢?参加联合国是否资产阶级全球化呢?穿西服打领带是否资产阶级文明化呢?提拔到西方留过学的干部是否资产阶级年轻化呢?村民自治选村长是否资产阶级民主化呢?更要命的是,引进外资是否资产阶级资本化呢?

看来阶级斗争的危险到处都是,刘处长有如此锐利的眼光,竟然仅仅是处长,要是再早二十年,恐怕中央文革的组长位置也盛不下了。

刘书林先生批驳谢选骏的"富国强兵"作为目的,确实批到了点子上,击中了谢选骏的难言之隐。如果在这篇文章发表的时候要公正的替谢选骏辩护,确实很困难。感谢互连网的发展给了我一个机会。

把"富国强兵"当作建国目的,诚然如刘先生所说,把它看成"东西方的陈铜烂铁"也并无不当。可是谢选骏写《神话》的目的真的就是要提倡把"富国强兵" 当成国家最高纲领吗?正如前三位马克思主义者揭示的那样,我也认为此文目的是废除马克思主义的国教地位,提倡思想自由。谢为了说服别人把马克思主义当成工具,就搬来了一个更具有可见性的目标"富国强兵"。我不知道这个目标的提出是谢本身的国家主义理想造成的,还是谢为了满足一般民众的理解力。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假如谢提出一个更符合现代自由国家的目标,比如:民主普选、公民权利、宪政分权,在当时的反自由化气氛下和至今存在的审查制度下,他的文章还能发表吗?提"富国强兵"还有点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色彩,还能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拉开点距离,以便能达到发表的目的。我宁肯相信他是一个自由化分子也不相信谢选骏是个国家至上的极右分子。相信刘先生从《河殇》的"蔚蓝色文明"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接下来,刘先生从科学社会主义必要的调整期来为马克思主义的失败来辩护。从承认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的失败来看,刘先生对事实本身的认识是清醒的。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弱点就是把社会形态划分成科学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块并不是很有意义的划分。为什么这么说呢?资本主义代表资本生产利润的生产方式,通俗的说,就是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概念模糊了经济上的自由程度,政治上的民主程度,以及法制和宪政等严重影响社会公正和协调发展的因素。无论是政治极权的纳粹德国还是经济高度国有化的印度,还是政治不民主但经济很自由的香港,还是既民主又自由的美国,他们都是资本主义。如果撇开其民主和自由等因素归为一类研究,得不出有价值的结论。因此,刘先生说资本主义发展了多少年才到达稳定形态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先进的国家在民主化和自由化的道路上处于探索者地位,来回反复稳定下来需要很多年,而后起的国家和地区吸取他们的教训,并且在国际和平的大气候下直接朝着自由和民主的目标建设,用很短的时间就能追赶上发达国家。比如亚洲四小龙和以色列等国。有些国家先建设民主,有些国家更重视自由。许多经济学家研究了南美、东南亚、东欧、印度等后起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得出了很值得中国借鉴学习的结论。假如学者们还都像马克思主义者那样把世界还分成两大阵营,把共产党国家之外的所有国家在资本主义的大锅里一起烩,那就不会得到人类发展历史上的任何有用的经验,必然导致故步自封,重蹈覆辙。

刘先生认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速度更高,这和许多摆数字的学术文章有冲突。以中国为例,60年代初,中国的GDP和日本一样高。到80年代末,中国是日本的1/8(5000亿/40000亿美元)。按30年算,每年日本高出7.2个百分点才可能达到。而中国报道的每年的GDP增长平均为10%左右,日本却是5-10%之间。这除了说明每年虚报增长率,还能说明什么?所以请刘先生不要太相信我国统计部门每年的或每个地方的数字报告,这些统计部门不是上帝,也要靠党给饭吃。况且,即便是马克思主义者也承认东欧苏联的崩溃发端于经济上的长期停滞导致人民普遍不满。

按照自由主义的理论,就不是简单的把国家划分成马克思主义国家和非马克思主义国家两类,而是根据其经济自由程度、政治民主程度、国家法治程度等因素具体划分其先进和落后。按照这些标准划分靠前的国家,就繁荣昌盛,明列后位的国家往往经济停滞,或严重腐败,或两极分化,或毫无生机。

刘先生按是否马克思主义国家的标准划分出这两类社会并说一定要发展一定时期才能比较并不科学。法西斯主义国家只存在了十几年便灭亡了,难道能说因为没有给法西斯主义足够长的发展时期吗?当然,法西斯主义国家假如不灭亡,但发现长期专制不好,又回复了一些民主,延长些寿命,难道就能得出结论:任何事物都不会一帆风顺,法西斯主义也要经过在实践中发展?假如法西斯主义国家放弃了专制独裁和种族主义政策,难道不能说这个国家已经放弃了法西斯主义,回到了民主社会大家庭,而是评价为民主的法西斯主义吗?

不要以为以上提问是天方夜谈,假如历史上的法西斯主义不是侵略成性被外部力量消灭,而是像共产主义一样各自在自己国家打江山坐江山,那么今天或许德国人真的在谈要不要引进一些资本主义措施作为法西斯主义初级阶段的必要补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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